分庭抗禮

 

ㄈㄣ ㄊㄧㄥˊ ㄎㄤˋ ㄌㄧˇ

fèn tíng kàng lǐ

【解釋】

庭:庭院;抗:對等;相當;抗禮:行平等的禮。古時賓客和主人相見;分別站在庭院兩邊相對行禮;以平等地位相待。後比喻對方以平等或對等的關係相處;不分上下。有時比喻互相對立或搞分裂、鬧獨立。

【近義詞】

平起平坐、平分秋色

【反義詞】

和衷共濟、同心協力

【例句】

知縣此番便和他分庭抗禮,留著吃了飯,叫他拜做老師。(清吳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七回)

【出處】

莊周《莊子 漁父》:“萬乘之主,千乘之君,見夫子未嘗不分庭伉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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